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案款发放公示>>正文

(2023)粤0115 执20316 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4 09:12:09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5 执20316 号

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王岩罚金一案,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4】14号文的规定,拟支付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50%评估费1725(《评估预收费函》显示评估费为3450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李帅、石豪楠  020-8300715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