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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5 执11963 号案款发放

发布时间:2024-04-24 09:08:48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15 执11963 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新华与被执行人段红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段红波名下位于南沙区南沙街听海十街3号2802房,所得拍卖款1707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条、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拟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1437919.46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

 

 

 

联系人:李帅、郭小洲  020-8300716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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