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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法院建立五种机制多元化解自贸区民商事纠纷

发布时间:2016-04-15 10:26:43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自广州南沙自贸区201210月成立以来,南沙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逐年增长,而且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涉港澳案件比重大、增长快。201210月至今年10月,共受理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39件,年均增长近50%。二、新类型案件多、专业程度高。除买卖、加工承揽等传统商事案件外,跨境电商、信用卡盗用、委托理财等新型案件增多,大型机械设计加工、金融、信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也开始出现并逐年增加。针对以上特点,南沙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推动自贸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今年1-11月,该院通过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调解纠纷149件,成功调解93件,标的金额205万元。其中,包括涉明珠湾区和广丰三期征地拆迁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一是深化涉港澳商会协调机制。该院与香港南沙联谊会、澳门南沙商会签署会商纪要,建立港澳民商事纠纷的定期双向通报制度,并在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立案前、诉讼中、执行过程中,引入港澳商会成员参与协调、主持调解,力促纠纷早日化解。目前,港澳商会已参与调解案件4件,成功调解2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

二是建立行业协会先行调解机制。与广州市南沙区工商业联合会、广州南沙新区房地产协会签署会商纪要,由商会、行业协会推荐、建立调解员名册,在当事人一方为行业协会或商会组织成员的民商事案件开庭前,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员主持调解,法院应当事人申请依法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三是建立仲裁程序分流纠纷机制。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合作建立仲裁程序分流纠纷机制,由仲裁机构派员到法院驻点,在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预约调解、远程仲裁调解,实现民商事纠纷诉前分流。

四是深化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聘任了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港澳案件,今年,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8件,审结4件,审结案件全部服判息诉。

五是完善专家陪审机制。邀请高校教授、职能机构专业人员等作为专家陪审员参与涉自贸区金融、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技术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疑难案件审理。目前,已邀请了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海事局工作人员参与审理涉阿迪达斯公司、(台湾)荃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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