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5年9月29日。2015年12月30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成立,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锐意进取,公正司法,为南沙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
一、主要职责
本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审理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由区法院管辖和区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和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三)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指定本院审理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五)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
(六)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等工作,按照干部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八)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九)承办其他应由本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现有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执行局;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南沙人民法庭、万顷沙人民法庭、大岗人民法庭、东涌人民法庭;1个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三、法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本部: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邮 编:511458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蕉门站(或金洲站)接南沙公交3路、18路、53路或乘坐南沙公交19、62路,在时代南湾站下车。
南沙人民法庭: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板头段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蕉门站接南沙1路、4路,在板头市场站下车。
万顷沙人民法庭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珠江街新兴路70号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金洲站接南沙公交2路,在珠江街下车。
大岗人民法庭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镇南路28号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蕉门站接南沙32路,在灵山路口南站下车;或乘坐番禺市桥至大岗车站、潭州车站的公交车,在灵山路口站下车,前行约500米转入灵山公园。
东涌人民法庭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祥和路8号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东涌站接南沙52路,在东涌公园站下车。
诉讼服务热线:
020-12368、020-83006960、020-8300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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