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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5 执174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30 16:13:07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示

(2026)粤0115 执174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陈添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添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冻结、划扣措施。因被执行人陈添向本院书面申请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本院依法进行审查,拟支付被执行人陈添必需生活费用12000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李帅、郭小洲  020-8300716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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