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广东省自贸办发布《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的函》,我院“创新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创新成果入选。
2019年4月,我院在广州某仓储公司和广东某能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公开竞争选任两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不到一年,破产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一次性顺利通过债权人审议表决,有力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
2019年6月,我院出台《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流程和条件。该规定发布后被《人民法院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获得高校专家学者、法律业界专业人士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