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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5执保795号

发布时间:2026-02-09 10:19:59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6)粤0115执保795号

于兰山区一舍几食品商行广州御康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建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4)粤01民初1288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兰山区一舍几食品商行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如下:

现申请执行人兰山区一舍几食品商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有效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人民币3500元奖励,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626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 

 

联系人及电话:郑法官、助理 020-8300715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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