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悬赏公告>>正文

(2025)粤0115执12566号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1:04:09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15执12566号

于孙锦平李淑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3)粤01民终316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立案标的金额为47478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孙锦平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如下:

现申请执行人孙锦平承诺,有关人员提供法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金额的10%的悬赏金。悬赏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悬赏期限自2026117日起至2032116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 

 

联系人及电话:郑法官、助理 020-8300715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