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审结之日。目前,10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10月23日任期届满,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易秉晖、陈丽芳、郭志明、何健生、霍丞恩、邝国如、赖亚力、李国辉、黄雪珊、佘纯安。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