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外部监督主体, 2014年南沙法院主动邀请1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法院司法监督员,对法院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审务督查,通过为期半年的司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队伍建设全面提升。
一是成立司法作风监督小组。制定《关于组织司法监督员对纪律作风建设进行暗访督察的方案》,由法院审务督查员和19名司法监督员共同组成司法作风监督小组,分为五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口法院本部和四个派出法庭,从2014年6月至12月,不定期对法院(法官)的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窗口服务、司法礼仪、管理秩序、安全保卫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二是建立信息收集机制。指派一名监察室人员具体联络,对司法监督员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和汇总,包括审判管理、庭审质量、诉讼服务、安保措施、硬件建设等五方面共梳理出17条意见和建议,形成汇报材料。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分别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完善整改反馈机制。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所在部门发出督察建议并限期整改,整改率100%。召开司法监督员情况通报座谈会,向司法监督员通报了法院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及司法监督员明察暗访我院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沙法院 陈文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