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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30 04:53:33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18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通知的公告

 

根据我院《2018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和面试 

(一)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见附件2)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报名时已提供复印件的不需再提供):

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

④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相关的法律职业资格或技能证明。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核时间:2018109日下午13:30-14:00,考生必须在当日下午1315分前到达并签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时间:2018109日下午14:20-17:30

3、报到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从诉讼服务中心入口进入)。

二、面试对象、内容

(一)面试的对象

法官助理岗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书记员岗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考生缺席任一科目考试,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主要内容

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20-83006977,咨询时间:2018108日至109日上午,逢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二)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笔试成绩及书记员岗位速录技能测试成绩见附件1;面试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2。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无成绩。

(四)进入体检环节的名单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nsfy.gzcourt.gov.cn)上公布,敬请留意。

 

附件1:《笔试成绩及书记员岗位速录技能测试成绩》;

附件2《面试入围考生名单》。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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