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9385号
社会公众: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金汇潮庭酒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梁顺恒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民终224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1破395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现拟向案外人广州金汇潮庭酒家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放案款44222.9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该案外人所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示。zdqz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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