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3)粤0115执1976号
关于陈俊云、曾雪梅申请执行陈家强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2021)粤0113执17877号之二参与分配函请求参与分配本案案款。经合议,本院将有关案款依法进行分配。根据分配方案,(2021)粤0113执17877、17878、17879号案共分得176273.53元,现按分配方案将上述案款176273.53元退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如对上述案款发放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提出或不提出的,本院将按上述公告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联系人:吕本超、梁梓琪;联系电话:020-8300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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