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12775号
关于广州市丰盛木业有限公司与陶能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70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陶能谅应向申请人广州市丰盛木业有限公司支付金额合计18867.17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扣被执行人陶能谅1017.02元,在扣除执行费50元后,余款967.02退付申请执行人。因申请执行人广州市丰盛木业有限公司已破产,现拟将该款项发放至广州市丰盛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户,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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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经办人:吕本超 电话:020-8300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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