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1)粤0115执8445号
关于方涛罚金一案,本案已执行完毕,故拟将剩余款项7200元退发协助执行单位广东省江门监狱。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钟锐青 电话:020-830071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南沙法院执行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1)粤0115执8445号
关于方涛罚金一案,本案已执行完毕,故拟将剩余款项7200元退发协助执行单位广东省江门监狱。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钟锐青 电话:020-830071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南沙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