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11636号
社会公众:
关于申请执行人黎若晴与被执行人陈景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0115民初226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查,案外人黎燕平为申请执行人黎若晴的法定代理人,现拟向案外人黎燕平发放案款4017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该案外人所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示。zdqz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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