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5执恢955号
关于卢丽英与林小燕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15民初19687号民事判决。卢丽英依照生效判决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恢复执行[原执行案号:(2021)粤0115执9229号]。
在原(2021)粤0115执9229号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林小燕缴纳案款139466.8元,在扣除案款3271.28元后,本案拟将136195.52元回退给被执行人林小燕。因此,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它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人:李羿盟;电话:020-83007155、8300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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