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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14249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8 11:24:27  稿件来源: 作者:

关于杨磊郭志豪、邓陈勇人格权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134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郭志豪、邓陈勇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杨磊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郭志豪向本院多缴纳案款2.59元,现将被执行人多缴案款2.59元退回被执行人郭志豪。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人:许东俊  徐宏哲  020-8300712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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