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10392号
关于彭玉国申请执行澳隆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案款11054.66元需退回给被执行人澳隆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人:陈法官;电话:020-83007160)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10392号
关于彭玉国申请执行澳隆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案款11054.66元需退回给被执行人澳隆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人:陈法官;电话:020-8300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