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12952号
关于梁楚壕申请执行梁永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案款9600元需退发给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郭文亭。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人:陈法官;电话:020-83007160)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12952号
关于梁楚壕申请执行梁永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案款9600元需退发给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郭文亭。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人:陈法官;电话:020-8300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