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荣辉与广州顺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民终425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广州顺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夏荣辉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广州顺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多缴纳案款45211.27元,现将被执行人多缴案款45211.27元退回被执行人。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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