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8886号
关于广州杰锐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与肇庆市盈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15民初5880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肇庆市盈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广州杰锐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支付金额合计317012元,本案执行费由肇庆市盈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人支付款项130000元,后双方达成和解,约定申请人在收到法院发放的165000元案款后,即对本案做结案处理。现本院已划扣被执行人肇庆市盈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86624.48元,在扣除执行费4325元后,现拟将剩余案款17299.48元退还至肇庆市盈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账户,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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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经办人:吕本超 电话:020-83007180
送达人:吴振鹏 电话:020-8300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