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5执1863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执行人梁年富银行卡纠纷一案,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89号14幢303房,所得拍卖款404352元,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协议书》,司法拍卖辅助费=拍卖款*1%,最高不超过50000元,拟向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放司法拍卖辅助费4043.52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帅、石豪楠 020-8300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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