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示
(2023)粤0115执20126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被执行人余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余瑞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玺悦一街3号2704房,所得拍卖款1099136元,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协议书》,司法拍卖辅助费=拍卖款*1%,最高不超过50000元,拟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司法拍卖辅助费10991.36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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