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10230号
社会公众:
关于申请人广东源来顺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1354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1302执497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拟向案外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发放案款831115.86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该案外人所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