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2)粤0115执20160号
关于广州南沙区洁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124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履行向广州南沙区洁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支付金额合计79600元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划扣被执行人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足额执行款项,现拟将划扣被执行人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余18985.51元案款退还被执行人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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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经办人:吕本超 电话:020-83007180
送达人:吴振鹏 电话:020-8300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