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5执11606号
关于杜巧玲与广州老泡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州市南沙新区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南自贸劳人仲案[2024]492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广州老泡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杜巧玲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广州老泡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多缴纳案款4500元,现将被执行人多缴案款4500元退回被执行人。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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