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关于周雨涵与周东志抚养费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拟将执行款486元退发给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梁桂弟。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钟锐青 电话:020-830071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南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关于周雨涵与周东志抚养费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拟将执行款486元退发给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梁桂弟。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钟锐青 电话:020-8300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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