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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5执16713号案款项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6 15:53:20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2)粤0115执16713号

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潘境超银行卡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剩余案款1174.35元。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提取本案剩余款项1174.35元,本院拟将剩余款项退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钟锐青         电话:020-830071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南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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