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4)粤0115执10591号
关于申请人郑燕玲与被执行人楚智慧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民终313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楚智慧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郑燕玲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现申请人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故将多划扣的案款19960元退回给被执行人。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zdqz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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