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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恢85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9 17:28:29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示

2024)粤0115执恢8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建明与被执行人钟伟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钟伟强、案外人方桂文、案外人钟子超共同共有的白云区广州大道北怡新路138号1202房,所得拍卖款5007000元,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协议书》,司法拍卖辅助费=拍卖款*1%,单个标的最高不超过50000元,拟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司法拍卖辅助费50000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南、石豪楠  020-8300712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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