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5执13142号
社会公众:
关于关于惠州市惠城区飞升兴建材经营部与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被执行人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收款账户,拟向被执行人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案款981013.73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陈奕衡、陈宇洁; 联系电话:020-8300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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