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案款发放公示>>正文

(2023)粤0115执恢599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3 09:58:25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5执599

社会公众:

关于新兴县豪珠饲料有限公司与吴沛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被执行人吴沛洪提交提交收款账户,拟向被执行人吴沛洪发放案款2129.65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陈奕衡、陈宇洁;  联系电话:020-83007140

本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