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9444号
社会公众:
关于广东祈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农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骆宾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15民初1064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已和解,本院根据被执行人骆宾提交收款账户,拟向被执行人骆宾退回案款49964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陈奕衡、陈宇洁; 联系电话:020-8300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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