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案款发放公示>>正文

(2024)粤0115执9170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2 15:58:23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59170号

关于郭杰能与何家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570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何家豪应向申请人郭杰能支付金额合计27100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6月13日扣划被执行人何家豪名下银行账户27404,后申请人提交《结案申请书》确认被执行人此前已还款20000元,剩余执行标的为7100元,在收取执行费304元后,本院拟将多余案款20000元退回被执行人何家豪,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经办人:吕本超         电话:020-83007180

送达人:吴振鹏         电话:020-8300718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