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1831号
关于赵智伟责令退赔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15刑初622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赵智伟应向被害人梁敏健退赔人民币4568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为被害人梁敏健执行到足额款项。现拟将该款项退付被害人梁敏健,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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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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