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5执15307号
社会公众:
关于东莞市倍增电子有限公司与广州科语机器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1316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破7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拟向案外人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发放案款40046.77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该案外人所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zdqz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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