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案款发放公示>>正文

(2023)粤0115 执1400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2 17:51:43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5 执1400

 

关于申请执行人莫克光与被执行人广州市元利物流有限公司、吴伟思、增城市云伟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条、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拟支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4)粤0112执2117号案458118.25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十二

 

联系人:刘南、石豪楠  020-8300715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