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黄自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91民初923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因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协助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的款项时多扣划了978.89元,故将该笔执行款退回给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本院根据案外人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拟向案外人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发放案款978.89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该案外人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经办人:李羿盟 电话:020-8300694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