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5执恢1150号
关于珠海市万威实业有限公司与广州盛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孙明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执21771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广州盛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孙明钢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珠海市万威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明钢向本院多缴纳案款5173.37元,现将被执行人多缴案款5173.37元退回被执行人。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联系人:许东俊、徐宏哲 020-8300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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