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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5执恢1150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6 09:53:09  稿件来源: 作者:

2023)粤0115执恢1150 

关于珠海市万威实业有限公司广州盛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孙明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21771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广州盛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孙明钢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珠海市万威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明钢向本院多缴纳案款5173.37元,现将被执行人多缴案款5173.37元退回被执行人。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六日

  

联系人:许东俊、徐宏哲          020-8300712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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