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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5 执恢20979号案款发发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1 17:23:26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5 执恢2097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马梓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已执行完毕。故退回被执行人马梓聪681.53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联系人:李帅、石豪楠  020-8300715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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