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唐明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191民初6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唐明良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唐明良已履行义务完毕,案外人黄海燕于2024年2月7日代被执行人唐明良缴纳执行费1377元,其中213元属于多缴执行费。现拟将多缴的执行费213元退付案外人黄海燕。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联系人:刘南、郭彤瑶 联系电话:020-8300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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