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与李家厚银行卡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91民初187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李家厚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李家厚已履行义务完毕,并缴纳本案执行费。案外人朱卓贞于2024年2月4日代被执行人李家厚多缴执行费253元,现拟将多缴的执行费253元退付案外人朱卓贞。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李羿盟、郭彤瑶 联系电话:020-8300719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