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5执18172号
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杨社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91民初203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根据被执行人杨社凤提交保留生活费申请和收款账户确认书,拟向被执行人杨社凤发放案款8000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被执行人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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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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