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案款发放公示>>正文

(2023)粤0115 执1988 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4 09:40:13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5 执1988 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与被执行人罗兆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4-18号荟翠雅苑17梯602房,所得拍卖款936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条、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拟支付被执行人罗兆素住房租金129600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

 

联系人:刘南、石豪楠  020-8300715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