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5执20909号
关于申请人杭州美研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家祥、杨奇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817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陈家祥、杨奇珍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杭州美研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申请人确认本次依据(2022)粤0115民初8179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将扣划被执行人杨奇珍的案款350元退回被执行人杨奇珍。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z d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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