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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5执22345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2 15:12:04  稿件来源: 作者:

社会公众:

    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姜春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91民初1729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向法院多缴交了执行费136元,本院根据被执行人姜春朋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拟向被执行人姜春朋发放案款136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被执行人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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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经办人:李羿盟     电话:020-8300694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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