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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5执恢315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0 10:31:21  稿件来源: 作者:


社会公众:

关于李德森与冯锐华、陈玉连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该案已执行完毕本院已提取被执行人冯锐华、陈玉连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民委员会的款项2000元需退回被执行人陈玉连。本院根据被执行人陈玉连提交收款账户,拟向被执行人陈玉连发放案款2000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陈奕衡、陈宇洁;  联系电话:020-83007140;

本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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