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与尹辉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对于本案执行到位的案款,本院根据案外人徐世强、苏博伟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拟向案外人徐世强发放案款6000元、向案外人苏博伟发放案款19000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陈奕衡、陈宇洁; 联系电话:020-83007140;
本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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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与尹辉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对于本案执行到位的案款,本院根据案外人徐世强、苏博伟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拟向案外人徐世强发放案款6000元、向案外人苏博伟发放案款19000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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