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四腾木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天津兴航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清远市恒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剩余案款554186.64元需退发给被执行人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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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陈法官;电话:020-83007160)